大纲律所律师全力以赴 刑辩取得成功
分类:案例展示分类1 作者: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2

一场口角之争,演变成双方相互斗殴,最后导致同寝室的室友不幸身亡,对痛失孩子的家庭来说是个惊天噩耗,对斗殴的另一人而言,何尝不是晴天霹雳呢?如果因此事判处刑罚,少年的他今后的路该何去何从?

案情回顾

(注:本案例为真实案例,以下人名均为化名)

2018年某月某日,大学生冯某因琐事与同学黄某在寝室内发生口角,同寝室的室友劝阻无效,随后发展为用板凳相互打斗及扭打,其间,黄某骑在冯某身上打斗时突然倒地不省人事。随后,冯某向辅导员老师报告,一起将黄某送往湖北中医院抢救,黄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武汉大学医学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黄某符合心肌炎导致的心源性猝死,争吵、打斗、情绪应激、轻微外伤等因素可为猝死的诱发因素。2019年某年某月,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大纲律所熊茂银、刘敏律师接受委托后即对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讨论、研究,最终确定了从案件事实、阻却违法性事由来进行无罪、有罪但情节轻微的两个方向的辩护意见:一、黄某死亡为意外事件,冯某对于黄某的的疾病无法事先预知,在整个事件中积极采取行动,对于死亡结果并无明显过错也无直接导致该结果发生的行为,最为重要的是冯某对于黄某并无伤害的故意;二、在认定冯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冯某主观恶性小,存在自首情节,并且取得了黄某家属的谅解,属于情节轻微,符合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认可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冯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犯罪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许多家属乃至全社会的普遍认知,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就是要让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但在司法实践中,被追诉的嫌疑人实际上都不同程度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真正被冤枉是非常小的几率,因此对于刑辩律师而言,真正的目的是使罪责相适应。

刑事辩护对律师来说可能只是一场平常的诉讼,但对委托人而言却关乎甚至决定了今后的人生走向,大纲律师事务所成立伊始即明确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强调律师应坚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则,大纲律所律师才能像该案一样一次次获得成功与认可,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的大纲律所律师也势必会坚持、传承这样的职业理念与原则,在一系列的常态工作中体现社会价值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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