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律所受邀助力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成功调解第一例申请
分类:律所动态 作者: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相关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优势和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决定成立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并于2019年48日通知公布组成人员名单。2019917日在位于首义路的商会大厦三楼,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除介绍调解现状、浙江,重庆商会介绍经验外,还审议了章程及调解员名单,大纲律师事务所主任熊茂垠律师成功入选第一批调解员名单。

   2019年923日熊茂垠律师应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邀请,与杨斌律师、李协华调解员就调解委员会第一例申请进行调解,在长达三小时的调解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均愿退让一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该土地流转纠纷当事人为马某及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案情颇为复杂。第一纠纷存续时间长,在接近两年的时间内,无论是一方当事人多次上访,还是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组织下商谈,均未达成合意;第二纠纷影响深远,虽然该纠纷的涉事当事人为双方,但解决结果却影响着该公司想要流转的该村的其他土地使用权人的态度,且在未解决的这段时间内该公司已经消耗了超出计划的大量资金,因此在久拖不决的情况下,当事人之一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在调解之前,相关人员已经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调解开始后,熊茂垠律师及杨斌律师首先通过几个发问梳理全部案情,总结基本争议点,然后集中火力,针对争议点进行调解。该纠纷的主要争议点是双方对土地面积有不同的测量标准及对每亩土地的补偿有不同标准,在双方就这两点争议无法达成一致,调解进度推进缓慢时,熊茂垠律师当机立断提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分开劝解。在对马某进行劝说时,熊茂垠律师先从事实出发,对于相关费用的计算标准一一解释清楚,其后从情理出发,把案件调解成功后的深远影响娓娓道来,使得当事人马某在事理的双重调解下,最终同意有所让步,与公司就相关土地所涉款项达成合意,签订调解笔录,双方重新握手言谈。

此纠纷是湖北省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接受的第一起调解申请,纠纷的成功调解为商会人民调解的后续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大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本次调解中的出色表现获得参与人员的一致好评,也为商会调解委员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行之道,有助于实现律师与商会调解的有效对接,相信在律师的参与下,商会调解委员会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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